中共闽清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5:51 信息来源:闽清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7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4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县委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聚焦问题,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专门学习,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局党组在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切实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巡察和审计整改等四个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也充分认识到巡察既是一次体检,也是很好的教育和提醒,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认领,认真对待,即知即改,边整边改。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3.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4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措施明细表》,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学校)和整改时限,一条条梳理,一项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准症结,逐一对照,逐一整改。

4.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总结,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制度,研究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的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通过新教师招聘招收思政教师9人。为保障开齐开足思政课程,我局采取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培训和专兼职教师专业素养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思政教师专业水平。组织开展了“聚焦‘双减’背景下的单元作业设计”“新课标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设计学科”等培训5场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强化督导考核,要求学校班级课程表中明确标示,教学实施中严格执行,不得占用、挪用、变相减少课时。目前,全县初高中专职思政教师已全覆盖,小学专兼职思政教师也能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关于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为提高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覆盖面,确保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小学三至六年级、初高中起始年级每两周1课时,其他学段每月1课时,实现了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有”,即“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配置,目前一中、闽高、城中、实小、城小、三实小、附属小学、二附小等学校配备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0名,2023年7月新招聘了4位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在此基础上全县所有班级配备了心理健康兼职教师,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为学生答疑解惑。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将心理健康培训重点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提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是成立闽清县心理健康学科工作室,由学科工作室牵头带动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四是开展多样合作增强心理教育实效,闽清职专聘请闽清县精神防治院专业心理治疗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方超医生每周到校协助开展心理咨询与开设心理讲座活动;闽清县进修校附属小学、城关中学与福州智慧奇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能云平台服务采购合同》,由该公司派专业人员对本校师生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咨询。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加强了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建设,在“闽清教育”“福州教育”“新福建”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闽清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号码及我县心理健康专职教师个人网络咨询QQ号、福州市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咨询热线,切实做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全覆盖。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2023年5月8日闽清一中心语屋为2023届高三学子策划组织了“放飞梦想,祝福高考”高考赋能活动;5月23日城关中学初一年级开展以“宣泄情绪/控制情绪哪一个更有利于心理健康”为辩题的心理说辨论赛;6月1日城关小学开展了《遇见心声,照见温暖》心理作品展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感悟,在体验中成长。

3.关于“双减”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春季,我局加快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城区原未实现“2+3”课后服务的城关中学、实验中学、天儒初级中学等3所学校,立足学校实际,根据学校需求,开展了书法、象棋、合唱等服务内容,目前城区所有学校已实现“2+3”课后服务全覆盖。全县共有校外培训机构7所,其中,非学科类5所,学科类2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履行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责任,非学科类5所培训机构5月4日已移交给文体旅局监管。目前,我县学科类培训机构2所都取得了办学许可证。同时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从4月29日至7月20日我局联合县发改局、人社局、文体旅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3次,督促其不得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4.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周祖翼来闽清调研”“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讲话精神,已经组织学习了10次,每次学习均做到有传达、讨论、部署,并聚焦“十四五”规划、“教育强县”等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逐月落实2023年教育强县“三个计划”,即“强一中、强职专计划,新城中小学提升计划,闽清二中复兴计划”。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与金沙学校紧密型共同体建设,在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对教师轮岗和交流机制进行修订完善,这个学期以来,全县教师轮岗交流率达到10.4%,其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占三分之一以上。2023年6月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被授予“福建省振兴乡村教育实践研究基地校”。下半年将对全县80%以上的学校建立教育集团,共同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5.关于部分学校“青蓝工程”实施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推进城乡紧密型共同体实施,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作用,增强校级交流,加大骨干教师帮扶年轻教师成长力度,实验小学、文定初级中学、上莲乡中心小学优化“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方案、规范师徒结对协议、强化教研指导,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加速度成长,这3所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共5个场次。2023年5月18日实验小学和白中镇珠中小学联合开展帮扶教研活动;5月23日闽清高级中学开展了语文组“青蓝工程”师徒同课异构活动;6月7日上莲中学开展了新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活动;6月15日闽清二中开展了“立足核心素养·构建高效课堂”为主题的县级教学开放日活动等。今年5月以来,全县共开展校际交流、校内比武等各种教研活动20多场次,课堂指导等实际操作取得实效提升。

 6.关于破解教师队伍招聘难的举措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开始设立优秀人才专项招聘办法,今年3月、5月、6月分别组团到福建师大、青海师范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引才活动。科学设置城乡学校教师岗位,出台《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新教师(参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修订回梅任教等优惠办法,放宽新教师招聘年龄条件和面向全国招聘,鼓励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来梅任教。2023年新招聘各类教师176人,其中包括5个研究生在内的优秀毕业生14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54人,占比招聘教师总数38.6%。

7.关于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队伍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已制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数学、初中物理等紧缺教研员遴选方案,在本县在岗教师中公开遴选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4名,遴选工作安排在8月份开展。同时加强教研员专业能力培养,组织教研员前往全国教育发达地区进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5月全体教研员往成都教科院跟岗培训;选派10名教研员参加福州市教育研究院举办为期3年的教研员能力提升培训;遴选2名年轻优秀教研员参加福建省教育学院举办的卓越教师(正高、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培训。进一步优化教研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职称评聘量化标准,提升教研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8.关于幼儿园保育员总体专业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7月1日,我局组织全部保育员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通过理论知识讲解和实操训练增强保育员的专业能力,原来无证的130名保育员已离岗71名,仍在职的59名保育员参训。培训结束后,立即安排这59名保育员参加考试,经咨询证书正在办理中,同时加强保育员招聘资质审核,有效提高保育员持证上岗率。

9.关于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5月,采用人才引进办法录用3名研究生和1名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新招聘20名教师,校聘35名教师,通过县招和校聘相结合的办法不断补充新鲜血液,鼓励现有学科盈余教师通过转岗培训、跟岗学习等办法,提升教师专业水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同时在校内开展“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工作,不断提升专业课教师教学能力,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双师型”教师认定,目前共有34名教师取得“双师型”专业证书,能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10.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制定2023年闽清县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计划规定每一次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的主题、时间。截止2023年7月份,围绕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等主题,中心组已经组织学习10次,其中专题研讨5次。在学习中注重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学用结合,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7项制度,全面规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具体的科室和经办人员,进一步抓牢抓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处置方案。

12.关于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目前,已完成闽清县城关中学学生食堂及宿舍楼、白中镇攸太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正对白中镇珠中小学教学楼、梅溪镇榕星小学综合楼进行维修改造。由于危房改造和处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县目前财力状况,我局于2023年7月20日向县政府提交了《闽清县教育局关于请求解决整改闽清县中小学校舍结构安全隐患的请示》(梅教综〔2023〕41号),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或改造。经严格督促,白樟初级中学2号教师宿舍楼商家已经撤离,实施封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专项培训会,从学校主体责任、食材采购、入库出库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营养健康、公开公示等方面进行培训。我局分管领导集体约谈相关学校责任人,责成各校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措施,严格落实政策。根据《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5〕5号)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义务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同时县教育资助中心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到各个学校检查,目前全县各学校成立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章立制,规范操作,科学管理,保障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平稳、阳光透明的运行。

2.关于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闽清县坂东镇中心小学于2023年4月4日召开校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作出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今后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工作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梅教财〔2023〕10号)文件,针对相关的工作流程作了规范要求,要求各校(园)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3.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闽清高级中学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通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梅教财〔2023〕10号)文件,针对相关的工作流程作了规范要求,要求各校(园)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4.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城关中学和第三实验小学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4月3日召开校务会议,就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地分析,通过加强学习,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今后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于3月27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梅教财〔2023〕10号)文件,针对相关的工作流程作了规范要求,要求各校(园)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5.关于设计变更超比例未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闽清县坂东镇中心小学已于2023年4月4日召开校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作出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今后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工作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梅教财〔2023〕10号)文件,针对相关的工作流程作了规范要求,要求各校(园)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6.关于未及时追缴违约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我局已要求闽清一中天儒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其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金15万元,但施工单位称其不构成违约,双方对违约责任承担存在争议,我局已聘请律师通过诉讼途径依法依规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7.关于造价咨询服务直接委托、来源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闽清二中已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校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责成相关经办人员深入了解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工作程序。我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8.关于部分由局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工作。2020年购置的299.52万元涉及闽清高级中学、东桥初级中学、塔庄初级中学等19所学校的学生终端设备、2021年购置的110.84万元涉及天儒中学、城关中学、闽清二中等3所学校的空调等,累计737.32万元,已于2023年3月25日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工作。3月27日我局出台了《闽清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梅教财〔2023〕9号)文件,明确资产管理规定和各方职责,确保学校调拨资产及时入账。

9.关于备用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组织计财科及核算中心人员对学校财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避免今后发生资金流失风险。责成各校深刻分析原因,加强学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今后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出台了《闽清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梅教财〔2023〕9号)文件,严格按照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执行。文定中心小学已经将备用金全部归还学校,今后取消使用备用金。其他学校严格按照备用金使用规定,建立专门帐户做到日清月结。

10.关于职业中专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2023年5月,闽清职专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学校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未处理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本着实事求是、追根溯源的原则,逐条安排专人负责解决挂账问题。截止目前已经化解8 条20.7023万元,尚余 11 条总计101.6030万元。我局下发通知,责成闽清职专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未处理的11条挂账资金问题的解决工作,在2024年9月之前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我局已召开党组会议15次,每次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凡局党组会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做出最后陈述表态。

2.关于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研究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第一批继续教育经费已于3月份研究并下拨资金151万元到各校,用于假期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等,资金使用率达到100%。第二批继续教育经费于9月份研究下拨。持续推进各学校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用足用好继续教育培训资金,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3.关于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提前上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开好民主生活会。今年召开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共谈心谈话63人次,会前学习组织严密,针对实际问题集中研讨认真开展,有效提升了会议实效。

4.关于未按要求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年定期安排召开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受疫情影响,2021年度的述职评议会议没有集中召开,2022年度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已经于2023年4月份召开。

5.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目前,党委办积极配合人事科做好闽清一中、城关中学党总支书记的人事调整、请示等工作,待县委及党工委同意后,立即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相关学校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准备,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

6.关于党员档案核实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县直教育系统党委办下发《关于补办〈入党志愿书〉的通知》,要求无党员档案的党员于2023年8月3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补办党员档案工作。目前,已有23名党员找到相关入党资料,下一步,各学校支部将通过调查其入党情况、审查其证明材料等形式,核实完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后,将材料应补尽补。

7.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未跟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借用、抽调时间超过半年的教职工,身份系中共党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现工作单位党组织,要求各支部书记及时进行排查,切实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将党员关系转移到工作所在党支部。目前,原20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在乡镇的教师,已转移到教育系统党委。原18名借用、抽调超过半年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移到现工作单位党组织。今后长效执行,确保党组织关系接转及时完成。

8.关于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组织人事部门学习中共闽清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明确其规定要求。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及时整理好档案。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重要环节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组织学习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在下一阶段校级干部任用选拔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程序,落实选拔任用过程的各个环节,严肃选人用人工作。

10.关于支教队伍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尚未完成。2023年7月修订完善了《闽清县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制度》,明确支教申请资格等级及工作要求等一系列办法,采取教育局职能科室及任教学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支教教师工作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支教队伍,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23年秋季将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要求的支教教师回原校任教。

11.关于代课教师队伍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各学校因教师分娩、生病等原因造成师资不足,临时性聘请代课教师,以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023年7月20日我局统一拟定代课教师聘用合同,进一步规范代课教师的聘请条件、职责、聘任、考核、工资、离职、履行合同管理等规定。新学年我局将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予以聘请代课教师并报县财政局核准,强化代课教师管理。

12.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通知要求,及时细化教育系统每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班子经常到基层学校,及时发现学校招生、基建、教学管理等不足,提醒督促及时改正。同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工作的培训,提升检查人员发现实际问题的能力。

1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学习,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分工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谈心谈话63人次,站在全局的高度,针对实际工作中热点、敏感问题的廉政风险提出意见,如招生、基建、财务管理等问题对相关科室做出提醒,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全员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入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14.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局党组要求,各学校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师德师风学习教育。2023年7月已对全县教师参与经营性活动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教师从事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提拔任用等方面“一票否决”,并组织全县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提高全体教师遵守师德意识,以传导压力。其中:我局对东桥镇中心小学林祥春教师醉酒驾驶案件,给予林祥春记过处分;对文定初级中学黄其剑、罗彩凤2位教师扇打学生事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城关中学教师陈绍坦饮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处分。

15.关于派驻纪检组协助教育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上半年,派驻纪检组多次深入基层学校及广大家长中,了解存在的倾向性的问题,发挥“探头”和“警灯”作用,提前介入教师职称评聘、学校人事任用、学校招生入学等群众关注的重要时间和关键环节,促进教育系统风清气正。

16.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教育局有关科室节日节点及重要事件前夕通过下发文件、发送短信提醒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结合教育局机关学习,2023年上半年,2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影视,6月份,组织局机关及各校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活动,用鲜活的实例警醒干部和教师,进一步提升了学校教师、机关干部廉洁从教、廉洁从政的意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关于上一轮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有些问题未从制度根源上进行漏洞堵塞,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党组针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直面问题,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派驻纪检组强化一线监督,持续关注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有针对性地组织办公室、党委办、计财科等人员加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学习,明确要求,提升实效。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类似的偏差。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未及时追缴违约金的问题。

我局已要求闽清一中天儒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其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金15万元,但施工单位称其不构成违约,双方对违约责任承担存在争议,我局已聘请律师通过诉讼途径依法依规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0日

2.关于党员档案核实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目前,教育系统已有12名党员在乡镇党委、县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室找到党员档案,11名党员在县档案馆找到基层党委讨论其接收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对于目前尚未核实的党员,所在支部通过开展调查其入党情况、审查其证明材料等形式,核实完其余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后,将材料应补尽补。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0日

3.关于支教队伍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2023年7月修订完善了《闽清县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制度》,明确支教申请资格等级及工作要求等一系列办法,采取教育局职能科室及任教学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支教教师工作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支教队伍,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23年秋季将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要求的支教教师回原校任教。

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0日

4.关于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队伍薄弱的问题。

已制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数学、初中物理等紧缺教研员遴选方案,在本县在岗教师中公开遴选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4名,遴选工作安排在8月份开展。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0日

5.关于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处置不力的问题。

目前,已完成闽清县城关中学学生食堂及宿舍楼、白中镇攸太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正对白中镇珠中小学教学楼、梅溪镇榕星小学综合楼进行维修改造。白樟初级中学2号教师宿舍楼商家已经撤离,实施封闭。由于危房改造和处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县目前财力状况,我局于2023年7月20日向县政府提交了《闽清县教育局关于请求解决整改闽清县中小学校舍结构安全隐患的请示》(梅教综〔2023〕41号),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或改造。

完成时限: 2024年9月30日

6.关于职业中专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未处的问题。

闽清职专共有19条122.3053万元挂账问题未处理,经认真梳理历年往来账款,现已化解8 条20.7023万元挂账问题。仍存在 11 条总计101.6030万元挂账问题未处理。下一步,将本着实事求是、追根溯源的原则,依法依规报请销账或进一步处置。

 完成时限: 2024年9月30日

7.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目前,全县正逐步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换届选举,要跟学校人事调整相一致,局党委办积极配合人事科做好闽清一中、城关中学党总支书记的人事调整、请示、任免等工作,待人事调整任免后立即督促两个支部开展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相关学校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准备,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57601;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电子邮箱mqjyj@163.com。

 

                             

 

 中共闽清县教育局党组

                                       2023年124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