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17〕1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各地上报2018年中央补贴资金需求、近年资金使用情况及农业生产规模等因素,现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53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017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2018年使用;2017年补贴资金不足的,可使用2018年补贴资金。
附件:1.福建省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2.福建省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任务分配(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