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级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单位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8-2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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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商品有机肥推广及耕地质量监测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8]70号),2018年闽清县拟建设8个商品有机肥项目片,每个项目集中连片面积200亩,辐射带动1250亩,补助资金5万元,项目实行先进后补。经企业申请、乡镇推荐、农业局研究,确定2018年市级商品有机肥推广由以下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分别是:闽清县下祝高岗山家庭农场、闽清县雄江丽景家庭农场、闽清岭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翁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道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闽清天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闽清天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闽清县福旺农业专业合作社。现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农业局办公室反映,电话:22332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