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业信息化应用储备项目的通知》(闽农市函【2018】722号)和《福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和智慧园储备项目的通知》(榕农综【2018】2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符合条件的市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可以申报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已列入市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的、物联网投入应用且运行正常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二、申报数量:全县申报名额不超过2名。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表(附后)要求及时填报,并将申报表和申报单位简介、主要荣誉(龙头企业、物联网示范点等文件)、产品“三品一标”及物联网应用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于2018年9月9日前报送我局科教科。联系人:林光,联系电话:62300751,电子邮箱:464360750@qq.com
附件
1.《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业信息化应用储备项目的通知》(闽农市函【2018】722号)
2.《福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和智慧园储备项目的通知》(榕农综【2018】225号)
3.《2018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储备项目申报表》
2018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储备项目申报表
1.基本信息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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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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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
□农业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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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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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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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单位简介、主要荣誉、生产规模、 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销售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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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物联网应用情况(物联网设备投入金额、主要物联岗技术介绍、应用模式、节本增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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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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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在地县(市、区)农(茶)业局意见: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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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区市农业局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