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豪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18年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项目——生态休闲观光农业配套设施建设(2期),2019年8月9日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闽清县财政局、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民创业园建设资金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版)的通知》、2019年9月27日县长批办件及塔政函[2019]9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福建豪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生态休闲观光农业配套设施建设(2期)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8月14日—8月2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拨打电话形式向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来信: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
来电: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0591-62300751
附件:2018年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项目竣工验收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