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7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闽农规〔2020〕1号)文件的精神,经过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组织人员审核等程序,拟推荐闽清县东桥共创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由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11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的对象有不符合评定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
通讯地址: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中心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62300726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