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我局制定了《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并于9月11日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任务目标
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
二、资金使用范围
支持开展商标注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产品实现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支持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组织培训等。
三、支持对象
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根据农民合作社实际发展情况确定,优先支持从事粮食生产或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
四、补助标准和方式
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且实施。相关乡镇要按照省文件精神组织申报,申报通过后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为项目有效落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带动普遍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引导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3、强化资金管理。申报通过的合作社或联合社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按文件要求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相关乡镇要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62300726,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严肃查处。
4、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应当向合作社全体成员公开及公示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项目实施档案,资金要量化到个成员帐户,专款专用,使用正规发票入账。
5、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及申报表格。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主要工作、发挥作用、取得成效、项目方案。
(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红盾网”查询的合作社信息报告。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主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或注册商标复印件(如没有不用提供)。
(5) 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相片。
(6) 2017-2019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6、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乡镇经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4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2)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3) 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资料逐一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实施单位后通知合作社或联合社进行项目实施。
7、验收
(1)项目竣工后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书面申请验收;
(2)实施单位要准备的验收材料:
①项目建设的相关材料;
②项目专账;
③项目总结;
④绩效自评表;
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3)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8、项目通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下拨给实施单位。
9、本申报指南由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1、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及申报表
2、验收表
附件1:
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建设地点: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制
XX合作社申报项目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运行机制。
三、主要工作。
四、发挥作用。
五、取得成效。
六、项目方案。
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表
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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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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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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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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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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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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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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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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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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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度县级示范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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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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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成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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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土地入股(托管)成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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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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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管理 |
2019年可分配盈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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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可分配盈余返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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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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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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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规模 |
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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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销售(服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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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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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粮食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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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出栏总量(头/只/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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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拥有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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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服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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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托管)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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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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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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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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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 能力 |
带动周边农户数 |
户 |
户均当年增加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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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 元,合作社所在地人均收入 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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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投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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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建设总投资: |
申请补助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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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承诺,在本申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数据和其他信息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补助,因申报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合作社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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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 推荐意见 |
乡(镇)长: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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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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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项目建设情况验收表
项目名称 |
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项目 |
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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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支持开展商标注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产品实现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支持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组织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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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申报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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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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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验收情况 |
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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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