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中福水表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现申请对总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主要内容: 水表车间附属车间由五层修改为三层总高度不变,宿舍楼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减少。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办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福州中福水表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总平调整前后示意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办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调整前总平图:
调整后总平图:
闽清县城乡规划统筹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