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闽清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19-04-1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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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和闽清县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4月19日至2001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闽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八)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中、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19年4月19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相应的岗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的卫技人员岗位如符合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可根据榕委办发〔2017〕26号文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简易招聘。不符合直接面试简易办法招聘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直接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9年4月26日9:00~5月5日18: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乡镇卫生院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形式,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9:00至5月5日18: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4月26日9:00至5月6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 

  1、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并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3、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5月29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9年6月20日后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面试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符合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的卫技人员,进入面试人选按照榕委办发〔2017〕26号文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者应在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考核时提交。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弃权面试的空额将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福州市卫生人才网。递补截至面试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符合简易办法招聘的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不符合简易办法招聘的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闽清县卫健局及县总医院。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闽清县卫健局及县总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县卫健局、县总医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将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在首聘单位需服务满五年。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表现不称职的或试用期满后三年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应予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等方面问题,请直接与闽清县卫健局联系,联系电话:0591-22372366。监督电话:0591-22373835,或与闽清县总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591-22372858 监督电话:0591-2233019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局、县总医院负责具体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配合,中共闽清县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和闽清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闽清县卫生健康局  

      闽清县总医院  

  2019年4月19日

   

   

  附:2019年闽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