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想湾项目部分建筑设计变更及总平面布置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9-3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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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优化设计原因,申请理想湾项目部分建筑平面及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调整设计,具体调整内容为11#12#13#地下一层进行局部门窗、墙体、出入口位置优化,14#-A地下一层取消,14#-A架空层调整为非机动停车,一期地下室41.10标高的西侧局部取消,二期地下室32.0036.4040.60标高的北侧局部取消,二期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由原设计337个调整为283个,二期地下室的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性质不进行限定,地面车位数量由原来99个调整为94个,车位调整均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根据[2018]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理想湾原东侧小区道路作为小区和北侧居民共用通道改为项目小区内道路,北侧让出部分用地作为村民通道,1#楼消防登高面、1#11#楼北侧道路路网、景观相应优化调整,14#北侧调整为游泳池,经我办研究上述调整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拟同意该调整变更方案,具体详见附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变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99 30 日至2019 109 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统筹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 “理想湾”项目11#12#13#地下一层平面图、14#-A地下一层平面图和架空层平面图,一期地下室41.10标高平面图,二期地下室32.0036.4040.60标高平面图、总平图。(包括调整前与调整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办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