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福州市润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福
建省闽清县置信智造谷”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润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企业生产要求,现申请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变更主要内容: 5、6、19、20、21#厂房改为钢结构厂房,层高10.5米;35、36、37、38#钢结构厂房层高改为10.5米,三层办公部分取消;9、10、25、26#厂房一层层高改为8.1米;17A、17B#厂房户型改为同13、14#厂房,18A、18B#厂房户型改为同11、12#厂房;11、12#厂房四层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减少。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我办拟同意该调整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1 月22日至2020年 1月31 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福州市润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县置信智造谷”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包括调整前及调整后。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办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20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