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闽清厚垅吉溪新材料有限公司闽清厚垅吉溪新材料加工基地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1-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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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省闽清厚垅吉溪新材料有限公司闽清厚垅吉溪新材料加工基地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项目主要概况:项目位于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项目总用地8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76.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211.52平方米,容积率1.81 ,建筑密度 44.05%,绿地率10.97%。该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同意该方案,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公示日期2024年1月22日至 2024年1月31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福建省闽清厚垅吉溪新材料有限公司闽清厚垅吉溪新材料加工基地项目”总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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