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4-2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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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和《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县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梅人社〔2024〕15号)文件精神,经遴选评审,拟定闽清县匠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福州市贝纳职业培训学校、福州市安琪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州市鼓楼区蓝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州新东方电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六家为县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面向全县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的培训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4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福州市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邮编:350800,举报监督电话:0591-6200072)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附: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遴选机构汇总表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