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 温情暖人间

——闽清县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闽清县梅城报 发布时间: 2017-08-11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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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前全部脱贫、43个贫困村退出和市定贫困县摘帽,这是闽清县2017年脱贫攻坚三项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主题,紧盯三项工作目标,突出产业就业扶贫、小额信贷、教育、医疗、住房等12项重点工作,创新举措,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家”字工作法 情融贫困户

  上莲乡在脱贫攻坚具体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 “家”字工作法,就是视贫困户为亲人、为家人,带着温度、带着感情进村入户话家常、办家事、当家人,用实际行动,温暖民心,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家住上莲乡樟里村谢钟发就是扶贫“家”字工作法的第一批受益者。在“家人”的帮助下,去年全家纯收入50500元,人均年纯收入10100元。他们一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省定的贫困线标准,达到了脱贫的目标。不仅如此,通过低保、医保等优惠政策,完全解决了钟发一家的后顾之忧。

  今年4月20日,市委副书记林晓英到我县上莲乡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指出,上莲乡“家”字工作法,用“家”的理念,以对“家人”的感情去做扶贫工作,是一项极具匠心的好举措,建议全县借鉴推广。5月10日,我县召开了“家”字工作法动员部署会,在全县推行“家”字工作法。

  工作部署以来,县委书记许用贵要求全县扶贫干部拿出了踏破“三双鞋”的干劲,常“回家”与贫困群众面对面沟通,每周实地家访或电话一次,每个月住贫困户家一晚,每个月与贫困户开一次家庭会议。在明确“家”事以后,解决家事是关键。在办“家事”上要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对“家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合理要求要及时协调解决,做到不拖延、不推诿、不隔夜,特别是涉及到“家人”增收项目、“三保障”问题,要立说立行、立行立办。

  云龙乡的贫困户谢经启,种的莴苣大丰收,可是找不到销路。云龙乡扶贫干部就立即思考解决销售难题,一边让云龙乡政府食堂率先采购100多斤,一边联系当地企业主,当起义务推销员,帮助谢启经把8000多斤莴苣销售一空。拉家常、办家事,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忧,系群众所需,时刻关注他们的生产、生活,不断拉近与贫困户之间的距离,形成亲密无间的家人关系。

  “家庭医生” 多一份关爱

  来自塔庄镇玉台村的83岁贫困户黄声养没想到还有“送上门”的医疗服务,今年4月,他与来自塔庄镇卫生院的”家庭医生“签了约。和他一样位于塔庄镇秀环村的贫困户林以兴家里也迎来了一群白大褂。通过体检,询问病史,入户普查等方式,他们全家人都建立起了个人健康档案。

  这是塔庄镇卫生院与镇党委配合,结合医疗扶贫,推行的“家庭医生”。这也是我县对缓解困难群众家庭财产因病流失,减少因疾病带来的灾难性支出,解决好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益尝试。“家庭医生”与医疗扶贫相结合,正是改帮扶模式的创新措施之一。帮扶对象主要是贫困户,针对高血压、糖尿病和其他急、慢性疾病的患者实施“2+1”精准管理,即由1名预防保健员和1名乡村医生管理1名患者。这些签约的贫困户将享受到包括常见病看村医免费、疑难重病住院费用减免、获得公益基金救助等。医生对签约的贫困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做好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追踪服务,并提供县、镇、村4级医疗机构的资源共享等。

  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精准扶贫补助政策,建立贫困户全部档案,已签约家庭医生2523人。今年上半年,我县对每个贫困人口办理商业保险,360元/人,从7月1日起,所有贫困户列入医疗叠加政策保险,省级补助50%,市、县级分别补助25%,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追求更“佳”

  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成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加强督查推进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每月一协调;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制定出台《闽清县党政扶贫开发工作责任清单》、《乡镇政府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等文件,各乡镇在原有的二帮一、多帮一基础上,建立第一帮扶责任人(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制度,对贫困户脱贫负主体责任;制定出台针对帮扶责任人的奖惩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乡镇在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扶贫资金、造福工程等五个方面指标的跟踪落实,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未完成脱贫任务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追责,严肃问责。

  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机制,已制定出台《闽清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落实。

  (本报记者   王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