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办第四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闽清县梅城报 发布时间: 2017-12-1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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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闽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当天上午在乃裳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活动中,来自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的执法人员、律师与市民面对面,通过设置宪法知识、禁毒知识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在法律咨询中,执法人员、律师积极向市民宣传包括宪法知识及与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禁毒消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等内容相关的各类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吴广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