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1-1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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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上午,闽清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首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久兴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强化监督,依法履职,创新人大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推进人大工作上新台阶。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27项专项工作报告,编制、修订了7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46次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报告强调,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推动地方人大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心向党,扎根群众,实干担当,依法履职,努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新闽清作出积极贡献。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曦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闽清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改革攻坚,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为新时代闽清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案件4857件,审执结4559件,同比分别上升20.58%和23.65%,结案率93.86%,结案标的额51761.10万元,审判质效各项指数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报告强调,2018年,闽清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依法充分履职,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闽清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74人、审查起诉345人,同比分别上升119%和47%,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266人、提起公诉317人。查核职务犯罪线索21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人。开展刑事诉讼案件监督37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闽清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报告强调,2018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为我县新一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