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是这样安排的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3-1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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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题询问 

  对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回应人民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教育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列为今年的专题询问议题,针对义务教育、特色教育、产教融合、队伍建设、均衡师资等方面开展调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开展农产品安全过程监管、违法案件处理、推进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等。

  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工作评议 

  1.开展2017—2018年度县公安基层派出所评议工作。按照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评议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安排,拟于10月前确定评议工作方案,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11月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评议工作。 

  2.对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评议。为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提升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促进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今年将对县住建局、交通局、卫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等10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工作拟分为4个阶段进行:一是评议准备阶段(3月份),二是评议调研阶段(4月上旬~7月中旬),三是集中评议阶段(7月下旬),四是整改落实阶段(8~11月份)。

  四、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县政府关于养老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推动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以及培育壮大养老产业等工作情况,督促政府做到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2.听取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及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情况,督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人政治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村入户,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3个贫困村退出和市定贫困县脱帽。

  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3.听取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贯彻情况,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产业兴旺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乡村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民生补短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乡风文明建设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回头看”。

  4.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县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水环境状况、土壤环境状况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报告以及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5.听取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政府及有关部门“七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正的宪法的学习宣传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土地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县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长效管理体系建设、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等土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7.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推动办案程序和标准规范化等工作情况,督促县检察院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8.听取县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调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工作情况以及县中医院、坂东六都医院医技大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

  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县十七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10.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县国有资产家底、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以理顺关系、盘活存量、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效益,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11.听取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司法机关民事审判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审判、健全完善审判制度、落实司法联动机制等工作情况,督促司法机关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民事审判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

  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12.听取县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调查科技成果运用、科技投入、科技拉动、科技激励等方面的现状和有关问题,针对科技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13.听取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重点了解我县少数民族自然村民生发展情况(省璜镇兰厝自然村和池园镇里洋自然村),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示范点建设,做好少数民族贫困户稳定脱贫工作。了解我县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防止利用佛、道教场所进行商业化运作和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问题。

  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五、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闽清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的决议》,以及上半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和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掌握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为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奠定基础。

  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闽清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以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组织收入完成情况、支出进度完成情况、全口径预算完成情况等,从而掌握全县财政状况。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了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政府投资审计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以及审计建议等六大方面的内容,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闽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县政府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具体工作由法制工委组织开展。

  七、开展视察工作 

  1.与县政协开展“横五线”“联一线”等重点交通项目联合视察。2017年县人大、政协在联合视察“横五线”“联一线”等重点工程中发现存在征迁任务未完成、补偿标准不统一、施工进展缓慢、阻工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视察意见。今年将重点视察2017年联合视察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2018年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拟安排在4月份与县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联合视察。

  2. 视察我县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我县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进程、安全质量监管、资金保障和使用等方面情况。

  拟安排在10月份开展专题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