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多项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借壳”上市企业可获百万元奖励
来源:闽清县梅城报 发布时间: 2018-06-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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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县商务局获悉,我县近日出台了多项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运作和发展壮大方面,我县在省市奖励政策基础上制定了县级奖励政策。在福建证监局完成报备并进入辅导期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对异地“买壳”或“借壳”实现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迁回闽清县并承诺10年内不迁离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挂牌交易的工业企业,未享受省市资金补助的,股改的奖励5万元,未股改的奖励3万元,首次到位融资额予以一次性奖补5‰,最高不超100万元。 (欧阳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