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

来源:闽清县梅城报 发布时间: 2018-12-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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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2月7日上午,我县在乃裳广场举行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县委常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薇,副县长杨大兴参加活动。

  活动中,县领导为16个乡镇代表颁发了学法宝典,并希望各乡镇、部门主动适应普法新需要,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随后,由各群众文化团队带来了精彩纷呈的文艺演出。舞蹈、独唱、朗诵、鬼步舞等轮番登台,节目扣人心弦,引人入胜,赢得了在场群众的阵阵掌声。

  (本报记者 吴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