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季度我县劳动就业和工资报酬情况分析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2-10-0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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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增资以及一次性奖金和绩效考评奖励性工资的发放,我县城镇单位工资收入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截止9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657559千元,与去年同期的451937千元相比增加205622千元,增长45.5%;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8236元,与去年同期的的27497元相比增加739元,增长2.7%。从业人员由于受建筑行业统计口径更改的影响,人员大幅增加。截止9月底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累计23514人,较去年同期增加7078人,增长43.1%。

一、按经济类型分人员情况

(一)国有单位:本季从业人员11061人,与去年同期10304人相比增加757人,增长7.3%,主要是供电公司登记注册类型的更改。

(二)集体单位:本季从业人员643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7078人,增长43.1%。主要原因是一建、二建、三建三家集体企业统计口径更改,统计范围扩大。

(三)其他单位:本季从业人员6021人,比去年同期的增加314人,增长5.5%。主要原因是三资企业扩大生产,新增员工。

二、劳动报酬情况

三季度我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达657559千元,与去年同期的451937千元相比增加205622千元,增长45.5%;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8236元,与去年同期的27497元相比增加739元,增长2.7%。

1、劳动报酬稳步增长,同比增长45.5%,人均劳动报酬同比增加740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增资及一次性奖金和绩效考评奖励性工资的发放。具体为事业增长16.5%、机关增长17.8%。企业增长75.8%,主要是建筑业人员增加。

2、各经济类型之间平均工资差距依然较大。三季度国有单位平均工资为38193元(人均月工资4243元),集体单位平均工资为16633元(人均月工资1848元),其他单位平均工资为22214元(人均月工资2468元)。国有单位三季平均工资分别比集体、其他单位高21560、15979元(人均月工资分别高出2395、1775元)。

3、收入分配不公,行业间工资差距继续扩大。其中三季平均报酬最高的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主要是电力行业)达64362元(月均7151元),同比增加6133元(月增681元)。而最低的为住宿和餐饮业仅为16204元(月均1800元),同比仅增加2094元(月增233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今年四季度若没有政策性增资预计全年工资长幅不容乐观。今年一至三季工资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行政事业单位增资。但是去年四季度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增资并补发1-12月工资,所以去年四季度基数较大,今年四季度若没有增资,预计全年工资将没有新的增长点。

(二)社会分配不公,地区和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日益加大,政府应采取强有力措施缩小行业与地区间工资差距,缓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