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已建成县体育场(Ⅲ类标准)、乃裳广场(其它类)和溪滨公园(其它类)避难场所。
1.县体育场(Ⅲ类)
场地地址在闽清县城区北面,龙洲路、台山路和梅溪路之间,面积10000㎡,可以容纳500人。
2. 溪滨公园(其它类)
场地地址在闽清县城区中部,在梅溪和溪滨路之间,面积3500㎡,可以容纳300人。
3. 乃裳广场(其它类)
场地地址在闽清县城区中部,闽清县世纪大厦旁,北青路和解放大街交会处,面积2000㎡,可以容纳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