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庄镇防汛救灾工作预案

来源:塔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3-0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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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及省市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精神,做好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保证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经研究特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塔庄镇灾情概况:

塔庄镇地处山区,多山临水,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其特点及规律是:每年4-10月是防汛防台风时期,由于受台风、暴雨等影响,加以大面积森林资源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给水利工程设施、民房建筑和公路交通、通讯线路等造成严重破坏,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积极抢险,密切协同,确保重点的原则,积极组织应急分队和基干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以快制快,使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证。

三、防抗救灾预案:

为了确保防抗救灾工作实施,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采取有力的防御措施,力求减轻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成立防抗救灾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名单附后),由镇防抗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应付突发情况。防汛救灾应急分队应常备铜锣、柴油、麻袋、塑料纺织袋、石子、砂、锄头、救生衣、头盔、土箕、扁担、扛捧、铁链、洋镐、钢钎、灯泡、灯头等物质,每年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一有险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抢险工作预案:

1、当接到灾情报告时,应立即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并向险区周边群众报警。抢险领导小组根据险情迅速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组织实施抢险工作。

2、各应急分队迅即到指定位置受领任务、赶赴灾情现场,做到"思想、工具、料物、抢险技术"四落实,各分队出动时自带工具。

3、抢险领导小组应根据险情发展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不间断的联系。

4、任务分配:

(1)镇防抗救灾应急分队应急使用时主要负责险情地带的抢险、护堤、堵漏。

(2)龙池、塔庄、梅寮、坂尾、茶口、坪街、下庄、莲宅、溪东、上汾、秀洋、坪洋、秀环等15个行政村属左右灌区,各村自行组织应急分队各负责本村的护渠、河堤、堵漏等任务;其他高山各村应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集结地点待命(大村6-8人、小村3-5人),保证险情地域的安全。随时投入巡逻、护坝、护渠、护库、抢险、堵漏、转移群众、抢运物资等战斗行列。

5、塔庄派出所公安干警应负责防抗救灾时期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塔庄供销社、粮站应储备一定数量的二线抢险物资,主要是麻袋、编织袋、锄头、铁锹、土箕、麻绳等。

7、塔庄卫生院应负责防抗救灾时期的防病治病工作。

8、塔庄电信支局在防抗救灾期间应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三)有关保障:

1、通讯保障:

(1)以有线电话为主,无线通讯为辅,随时沟通镇、村、各应急分队的通讯联络。

(2)当有、无线通讯意外中断时,各村、应急分队通讯保障自行组织。

2、车辆保障:

(1)指挥车:镇政府用车(车号闽AF9233)。

(2)运输车:各村、各分队自行指定。

3、集结方法:(1)用电话通知;(2)用无线通知;(3)派专人通知。

4、集结地点:塔庄镇政府或指定地点。

5、报警信号;出现险情时,采用电话、鸣锣、手摇警报器向周边群众报警,沿途群众接到警报后应迅速向安全地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