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防汛办:
为了落实《闽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级防汛抢险救灾预案的通知》(梅政汛[2014]1号)文件要求,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经村(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本预案,要求各村(居)按照各自预案所确定的灾害点、应急小组、抢险部位、物资储备、避灾点、抢险队伍等履行防汛岗位职责,村(居)责任人书记、村主任实行AB工作制,并安排好汛期人员值班和山塘水库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我镇汛期安全渡汛。
附:2014年各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白中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