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8-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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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十七届政府2018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8月3日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闽清县境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重点规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在县政府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一般、其他大面积影响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预案体系 

  闽清县政府制定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闽清县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生命线”用电单位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2。 

    2组织体系 

    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2.1.1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全县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事项,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3。 

    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1.2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的协调组织工作。县电力应急办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牵头联合闽清县供电公司共同组建,闽清县供电公司配合县商务局做好相关工作。县电力应急办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县电力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组织编制、修订、演练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福州市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备案;指导本县各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4.负责编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 

    5.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6.组织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负责组织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席会议; 

  8.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9.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2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4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 

  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储备相关物资,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见附件4 

    2.5专家组 

    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风险分析 

    可导致闽清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3.1.1自然灾害风险 

    闽清地区台风、洪水、雷电、山火、雨雾、地质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3.1.3设备故障风险 

    电网老旧设备仍占一定比例,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3.1.4外力破坏风险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黑客攻击等外力破坏,均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 

    3.1.5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6用电安全风险 

    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少数值班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存在供电电源达不到配置标准、保安电源缺少或保安电源不能启动等问题。 

    3.2监测 

    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闽清县供电公司应综合气象、林业、地震、国土、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完成全县污区分布图、全县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3预警 

    3.3.1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商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商务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的事件发生后,闽清县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县商务局和县政府报告。县商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福州市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闽清县政府报告,并通报闽清县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闽清县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县电力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县电力应急办按规定迅速报告县政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县政府启动县Ⅰ级应急响应,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福州市政府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后,接受其领导、组织和指挥。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政府启动县II级应急响应,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福州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后,接受其领导、组织和指挥。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指挥协调 

    4.2.1 Ⅰ级应急响应 

  福州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闽清县电网受到影响时,按福州市电力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开展响应工作。 

  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配合福州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参加福州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执行有关重大应急问题的决策和部署; 

  3)县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上级工作组;视情况配合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事件发展情况; 

  6)根据福州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指挥,组织开展跨县区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视情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福州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或福州市政府提出援助请求; 

  8)配合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它问题。 

   4.2.2 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配合福州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参加福州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执行有关重大应急问题的决策和部署; 

  3)县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上级工作组;视情况配合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事件发展情况; 

  6)配合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它问题。 

    4.2.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持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福州县电力应急指挥部。 

    4.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县政府、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电力用户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3.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驻梅通讯企业保障应急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发放电力抢修车辆应急通行证,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应收集吊车、钩机等大型施工机具以及大型抽排水设备信息数据,建立统一应急调配工作机制。 

    4.3.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3.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水务、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4.3.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及其它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市场监督部门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4.3.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涉事责任部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指导涉事责任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7组织事态评估 

    县电力应急办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福州市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处置评估,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由闽清县政府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减轻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4.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5.4.2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5.4.3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县水利局、国土局、气象局、地震办等要提供相关灾害预警信息,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发改局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电力应急办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3.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4.闽清县重要电力用户和“生命线”电力用户名单 

    

  附件1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闽清县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闽清县电网负荷在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在40%以上60%以下,或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70%以下;电网负荷在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 

  三、其他大面积停电事件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经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同意,也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级别为Ⅲ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附件3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闽清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商务局局长、闽清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地震办、县气象局、国网闽清县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或配合省、福州市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和事件调查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包括各成员单位在内的相关责任部门、乡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备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电力抢修、通讯保障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停电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群众救助和协调群众安置等事宜。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需负担的必要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县国土局: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上级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城市正常供水。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提供运送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员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闽清县供电公司提供实时或准确火情信息等。 

    县水利局: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水情信息。 

    县广电局: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县安监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或参与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驻梅通讯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县地震办:负责即时提供省、福州市临震预报和地震实时监测等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福建能源监管办(特邀):配合做好应急研判预警、应急预案编修、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监督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加强对重要电力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电源配置管理工作;做好向国家能源局信息报告和工作联系;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和事件调查工作。 

    驻梅武警部队:负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负责初步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电力应急办;在县电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等方案,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电网正常供电,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支援;负责全县电网企业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负责提出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电力用户名单报县商务局确认。 

    二、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电力恢复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地震办、县气象局、驻梅武警部队、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福建能源监管办(特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福建能源监管办(特邀)、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县内外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宣传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广电局、驻梅通讯公司、福建能源监管办(特邀)、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福建能源监管办(特邀)、驻梅武警部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4 

                                                 重要电力用户、“生命线”用电单位 

  

  

  

  

序号 

户名 

行业 

是否省级生命线工程 

供电电源 

重要性级别 

供电电压 

用电容量 

供电电源电压及配置 

应急供电接口情况 

UPS不间断电源配置情况(Ah) 

自备电源类型 

自备电源容量 

kW 

保安负荷供电电压 

kV 

客户责任重大安全隐患明细 

1 

闽清县供电有限公司 

03.电力调度中心 

 

双电源不同变电站 

二级 

10kV 

250 

10kV,双电源 

未配置 

200 

柴油发电机 

100 

0.4 

  

2 

闽清县医院 

23.医院 

 

双电源不同变电站 

二级 

10kV 

1315 

10kV,双电源 

未配置 

/ 

柴油发电机 

500 

0.4 

预防性试验未开展 

3 

闽清县政府 

其它国家机构 

 

专变 

三级 

10kV 

400 

10kV,单电源 

未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