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1-2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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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森林公安分局、各森林派出所、各基层林业站:

为加强我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及早发现疫源疫病动态,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和危害,保障公共卫生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局和省市林业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突发疫情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清县林业局

  2020年1月26日

 

 

 

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一种防治难度大、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为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和应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公共卫生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局和省市林业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突发疫情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范围内所涉及的陆生野生动物突发疫情应急工作,在我县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出现异常伤亡的,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林业系统对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分级负责、分级响应。

1.3.2强化监测,预防为主

加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和预报工作,提高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能力;做好应急人员、技术、物资储备工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宣传科学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理念,增强全社会防范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意识;健全举报制度,为民间团体、志愿者参与野外巡护、发现和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情况提供平台和渠道,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1.3.3快速反应, 依法处置

建立林业主管部门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和反应机制;对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实行区域联动,联合卫生、农业、畜牧兽医、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2.组织管理

县林业局设立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县林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森林公安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林业站为成员组成。

3.工作职责

积极会同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共同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在当地及周边地区爆发野生动物疫情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 疫源疫病预防

4.1强化技术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健全监测体系,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陆生野生动物分布及活动规律,并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确保当突发性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出现时,能快速、科学、有序、安全、有效地妥善应对。

4.2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检疫力度,切实抓好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以及候鸟迁徙停歇地、越冬地和繁殖地的保护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需要重点监管的环节和场所,从源头上预防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4.3及时向社会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举报监督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实施群防群治,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长效机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5. 疫源疫病监测

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出现异常伤亡的,应立即会同当地动物防疫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采集样品进行检测。

6.应急反应

6.1确认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当会同动物防疫部门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将情况逐级报至省林业局。

6.2防治疫情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在整个事故处置过程中,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络畅通。

6.3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迅速确认发生疫情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及时提供其生物学、生态学资料等,以协助相关部门科学实施疫病控制措施。

7.保障措施

根据国家、省和地方的统一部署和建设安排,合理使用经费,加强物资储备,强化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8.附则

8.1 从事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监测、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所做出的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8.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