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8月7日,由许用贵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征求相关部门建议意见;8月10日,征求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8月14日征求市县政协委员建议意见;8月17日,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方案》;8月23日,征求县四套班子建议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8月25日中共闽清县委十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起草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思路
以构建和谐教育为主题,紧紧围绕县委“教育改革提升年”战略部署,全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激发社会活力等措施,着力补齐短板,解决教育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发展的获得感。
二、主要指标对比
对照福州市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关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共列出15项主要指标。其中有4项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是学前三年入园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义务教育阶段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义务教育阶段51-55人班额比例;有6项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是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率、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比例、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县(市)区级骨干教师达到本县(市)区专任教师比例、市级骨干教师达到全县专任教师比例、市学科(专业)带头人以上名优教师达到全县专任教师比例。
到2020年14项主要指标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以上,1项指标达不到全市平均水平,即:学前三年入园率,由于本县外出人口中子女随带在外,有的农村家长家庭住址与幼儿园较远,接送子女上下园不方便,没有将适龄子女按时入园,因此,我县学前三年入园率与福州相比,入园率达不到要求。
三、主要特点
1.找准短板问题
2.定位合理目标
对照全市教育补短板任务和举措,结合我县实际测算发展指标,确保各项发展目标持平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提高3个百分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达85%,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5%,县级骨干教师达到本县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市学科(专业)带头人以上名优教师达到全县专任教师的2%以上。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闽清经济社会发展位次相匹配。教师队伍素质全面增强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更加满足人民群众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满意度持续提升。
3.致力多措并举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项目支撑、加大经费保障和落实督查考核等4个方面入手,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