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7-11-23 09: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18 号),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眼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这一总体目标,把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突出短板与薄弱环节,着力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全面发展,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与全省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提出重点扶持23个少数民族贫困村脱贫。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经济,推动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创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科技扶贫、旅游扶贫等行动,确保如期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脱贫。

   三、持续做好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挂钩帮扶是我省扶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27号)、《关于做好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挂钩帮扶政策覆盖到全省19个民族乡和567个民族村。从近几年统计数据看,挂钩帮扶效果明显。因此提出继续将挂钩帮扶政策向民族村延伸,更好更快推动全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四、保护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目前全省共有42个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挂牌。第三批47个特色村寨建设正在推进中,“十三五”期间着力打造1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一步提升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质和影响力。

   五、促进高山族加快发展。我省是高山族在大陆人口最多的省份,促进高山族加快发展是我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内容。重点扶持高山族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项目建设,保护高山族拉手舞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代表性项目,支持高山族陈列馆建设。

   六、加快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调演、会演、展演、巡演活动。支持举办“二月二”“三月三”和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实施民族文化保护工程,挖掘、抢救、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好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做好城市民族管理工作,推动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社会化。建立健全有利于少数民族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制度机制,保障各民族平等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八、加强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强调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交流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培养,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到民族乡村发展、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