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各类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6-1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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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省、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文件精神,2019年,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基本原则是: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城区(含新城)直属小学按既定的划片范围招生。小学毕业生实行“按户籍免试就近”录取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

2.坚持起点规范,各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3.规范招生方式,学校不得招收寄读生,公民办学校均不能采取考试选拔学生,严禁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坚持公正公开,各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按时公布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所需证明材料、录取结果以及招生咨询电话,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二、小学招生入学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县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以及县外务工人员暂住在本县且符合政策要求满六周岁的随迁子女。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缓学,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哪些群体可作为政策照顾对象申请就近入学?    

    答:1.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精神予以照顾。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由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人才证》和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要加盖所在单位确认章);②引进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有关要求办理。

  4.在我县投资经商的台商、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和外籍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

四、祖辈的房产能否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父母双方在片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祖父(母)辈户籍须在房产所在地。

五、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今年8月15日至17日为城区(含新城)各小学招收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时间

8月19日至21日为城区(含新城)各小学新生发榜并公布学校招生余额时间

8月21日至23日为农村各小学本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时间

8月26日为农村各小学新生发榜并公布学校招生余额时间。

 初中录取时间安排:

  7月20日前城关中学、实验中学片内生录取

 7月23日公布城关中学、实验中学空余学位及购房户子女电脑派位名单

 7月25-27日城关中学、实验中学电脑派位确定购房户子女录取及公布其他空余学位

 8月1—3日城关中学派位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向教育局初幼教科缴交材料

8月6—8日安排材料审核

8月9日公布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

8月12日组织进行电脑派位

8月13日通过闽清教育信息网及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有哪些要求?

答:1.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备原籍居民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在学校片区内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随迁父母今年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片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2020年起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父母必须持有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入学依据等报名条件。

2.入学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应当全部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安排入学对象;其余的由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其他学校入学。其中,乡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初中的应填写《2019年小学毕业生变动录取申请表》,经乡镇初中同意可就近录取务工所在乡镇公办初中就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是梅城镇、梅溪镇小学毕业生在城关中学、闽清实验中学完成片内招生任务,且在城区或新城购房户子女电脑派位后,若还有学位余额,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七、什么样的初中学生具有定向生资格?“定向生”如何录取?

    答:定向生资格必须是户籍在本县(截至2019年5月10日),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县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23日)。

在第一次统招生第一志愿投档线下30分以内,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第一志愿1A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定向生必须填报第一志愿1A才有效),定向生录取只降低中考投档的总分,对各学科的等级要求不变。

八、今年对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及城区派位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小班入园年龄应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闽清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城关幼儿园、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4所公开摇号对象为梅城镇户籍、梅溪镇榕院村原村民户籍的适龄幼儿、闽清一中在编教师适龄子女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适龄子女。

    闽清县第二幼儿园公开摇号对象为梅溪镇户籍、新城所有楼盘购房户适龄子女(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告登记证明)、新城学校在编教师适龄子女。

九、今年秋季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的方式是什么?

答:今年秋季,我县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闽清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预登记申请、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十、今年秋季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1.预登记时间:2019年8 月18日—8月20 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2.摇号时间:2019年8月24 日(星期六)上午8点

十一、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各类学校招生入学信息?

答:1.家长可通过闽清县政府网站下载《闽清县教育局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方案》等有关招生文件并认真研读。

2.学前幼儿及一年级家长还可前往相关学校查看该校的招生通告

3.在工作日时间内可拨打我县招生咨询电话:223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