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细则》的起草说明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2-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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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起草了《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细则》,拟为我县人才共有产权购房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人才,我县经济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在制定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有序开展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申请管理工作,需配套相应的实施细则,让实施方案得到更好的落实。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为做好《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细则》的起草工作,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31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17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18114号)通过局集体多次研究,并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拟定初稿。于2019年11月5日通过县人才工作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又于2020年1月13日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专题会研究后报县政府会议研定人社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对《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细则》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形成目前这份定稿。

    2、制定依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31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17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18114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由总则、申请准入、日常管理、退出机制、经费保障、附则等六章组成。

    1、总则。该部分提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申请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愿申请、动态监管的原则

    2、申请准入。该部分规定了新引进人才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审核程序,分别是提出申请、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公示、发放凭证、申请购房、权属登记。

    3、日常管理。该部分规定了委人才办、人社局会同直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人才在岗情况年审工作。人才在我工作满15年,凭各年度年审合格考核表,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4、退出机制。该部分规定了购房人才15年内出现离开我,提前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提前转让持有产权份额,或因死亡、离婚等确需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退出方式及人才被责令强制退出的三种情况。

    5、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将人才共有产权住房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人才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补助资金需求。

    6、附则。本细则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解释。

    、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本次起草过程中是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各方意见基本一致,没有出现涉及大的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

                  

 

 

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细则》草拟的主要依据

序号

名   称

颁布时间

1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313号

2017-11-8

2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117号)

2018-4-3

3

《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18114号)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