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7-07-2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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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办〔2017〕36 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梅政综〔2016〕190号) 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关口前移,把源头治理挺在安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安全准入,做实做细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和分级分类管控工作,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规划设计安全要求

  1.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

  (1)要把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坚决实行重大安全风险和职业病风险“一票否决”。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风险论证,明确重大危险源清单。加强规划设计间的统筹和衔接,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同考核。

  (2)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结合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开展闽清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金工业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域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2.科学规划城乡安全保障布局

  (1)要制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综合保障措施,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科学设定安全防护距离、紧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援能力布局。

  (2)高度重视周边环境与安全生产的相互影响,加快推动各地灾点安全隐患整治,防范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3)要科学论证非煤矿山、危化、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格执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城乡规划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隔离带管控,严禁在安全和卫生防护隔离地带内建设无关设施和居住建筑。城区严禁审批危化品生产储存新建项目,新建危化品(油漆涂料)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引导经营户安全储存,集中管理。按照《闽清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规划,对于外部安全距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深入开展塑胶行业安全整治,推动安全条件差的塑胶行业企业关停、外迁、转型、升级。

  (4)加大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实施《福州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配套布局建设消防队站,增设、修复、改造消火栓。利用城市主干道路、河边大型停车场、内河桥梁等,在闽江、梅溪等河流间断设置消防车取水码头。在狭窄道路边的河流、木屋毗邻区(老旧城区、棚户区)、水源缺乏区域建设可供泵浦吸水的消防取水平台。

  (5)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管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涉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设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3.严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设计安全关

  (1)地上、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布局、设计与敷设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已纳入城乡规划的管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完善工程管线设施建设规范和标准,健全油气管线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从严控制人员密集区域管线输送压力等级。鼓励按照安全、有序原则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把加强安全管控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终身责任制和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严把铁路沿线生产经营单位规划安全关

  铁路沿线生产经营单位的规划与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铁路沿线两侧进行爆破作业,以及建造和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或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等,要严格控制安全防护距离。

  (二)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

  5.合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

  (1)要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

  (2)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禁限控”目录并严格执行。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严格执行《福建省新建、已建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目录(修订)》等要求。

  (3)要加快推动渣土车运输公司化运营管理,建设全市互联互通的渣土车安全管控信息平台,加强对渣土车装载运输的统一集中管理,解决渣土车个体经营安全管理能力弱等问题。

  6.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从严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储存、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

  (2)认真督促落实道路交通新改扩建项目,粉尘、化工毒物危害严重项目,水运建设项目,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等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7.严格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

  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严格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审核)、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的程序。推动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部门的联合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加大烟花爆竹存储、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取缔。

  (三)强化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准入

  8.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

  (1)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业技术与装备的产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或计划进行淘汰。对限制类、淘汰类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不得核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做大一批”的原则,整治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2)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钢铁等生产企业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

  9.加快完善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未覆盖的地方标准、规范,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科学实用、信息共享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体系。根据行政执法要求、事故原因分析、新工艺装备和新材料应用等情况,及时制修订并公布相关工艺技术装备强制性安全标准,定期开展标准复审和更新。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职业健康标准。

  10.加强关键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重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制度,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改造。积极推广和应用《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推广非煤矿山机械化采掘,落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100%落实企业端24小时监控,鼓励与政府端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联网。推动冶金企业安装煤气管道泄漏监测报警系统。在涉及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企业中推广使用湿式除尘工艺。

  11.提升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技术标准

  (1)提高大型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制造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配置标准,强力推动企业采取防碰撞、防油料泄漏新技术,强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管理,大型货车、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渣土车、校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100%实现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管理。严格执行客船建造、逃生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严禁在客船改造中降低标准。

  (2)严格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工作。强化乡镇船舶、休渔期渔业船舶和采砂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2.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

  (1)加快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及时淘汰《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等文件规定的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加强对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2)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项目,逐步淘汰老、旧、木质渔船,改善捕捞作业结构,提高渔船安全性能,提升渔船装备水平。

  (四)建立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

  13.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和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人员数量

  (1)严格控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建筑施工、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数量。

  (2)加大力度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安全风险管控,确定每一座矿山及矿山各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级别,分类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各区域当班人数,强化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环节的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危险工序隔离操作规定,推进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装备在剧毒化学品生产等高危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风险管控,依据风险等级和作业性质等,推动采取针对性空间物理隔离等措施,严格控制单位空间作业人员数量。

  14.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密度

  (1)积极参与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运营监控平台建设,加强交通枢纽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合理控制客流承载量。

  (2)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制度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预警制度,加强实时监测,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应急预案和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15.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

  建立城镇生产经营单位既有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和管控措施。深入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和档案,加强危险房屋隐患整治,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数据信息库,实施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风险分级标注管理。

  (五)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16.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

  (1)从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年龄、身体状况、职业资格、失信惩戒等方面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要求,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督促企业严格审查本单位以及在本单位从事活动的外协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资质。

  17.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技能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制度。

  (2)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实训与考核。推动建设各行业领域安全体验区、体验馆,安全教育培训示范点建设,推广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和“师傅带徒弟”模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完善客货运车辆驾驶员职业要求,改革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考试机制,进一步加大客货运驾驶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实施防御性驾驶技术考试,增加与日常驾驶紧密联系的考试内容,涵盖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等防御性驾驶技术,解决“应试培训”问题,增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意识与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抓紧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落实进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提升年等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涉及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方面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准入规定,把实践中有益做法和有效措施上升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法规制度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县政府将把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日常督查检查范围,严格奖惩兑现。并强化工作跟踪督办,指导推动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互联网+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兴传媒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具体要求,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