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暗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治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7-08-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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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县安办邀请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暗查,编制了隐患问题整治责任清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一、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责任清单积极落实整改。确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隐患整治工作总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有关行业部门、业主等单位整治责任分工,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共同落实好隐患整治各项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隐患整治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业主单位要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暗查暗访发现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强化措施,闭环管理。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能立即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负责,立即建立整治台账,抓紧推进隐患整治工作。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组织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并于815日前将隐患整治方案、阶段性目标任务、具体联络人、联系方式等报送县安办.要按照整治时限要求,以月为单位,科学倒排整治进度,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整治完成后,由属地乡镇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验收销号,行业主管部门可委托邀请专家参与销号工作。同时,要组建现场监管小组,从制度、技术、管理、工程等各方面确定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处理。隐患整治完成后,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及验收结果等情况报县安办备案,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开展整治工作专项督查。

附件:全县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发现隐患问题整治责任清单

 

 

 

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