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交叉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4-13 10:3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政府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安全监管执法年”和“安全生产持续提升年”活动,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县政府安办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各乡镇之间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交叉检查活动,现将《闽清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交叉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闽清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交叉检查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安全监管执法年”和“安全生产持续提升年”活动,提升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各乡镇交叉检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校园环境、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检查时间

201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乡镇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交叉检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并确定2名参检人员和2个被查单位,参检人员和被查单位请418日前报安委办。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乡镇与被检乡镇商定(见附件1),并提前向县安办报备,届时县安办视情况安排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参加。

(二)突出重点,查找问题。交叉检查要认真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并做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515日前报安办。安办将此次检查情况汇总并印发各有关单位

(三)认真分析,总结提升。乡镇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典型和特色,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书面总结一并报送县安办,交叉检查各类材料报送情况纳入我县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联系人:童奇,联系电话:22375797,传真:22359100,邮箱:mqxajj@126.com。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交叉检查安排表

        2.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