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5-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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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和市安委《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8〕9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4


 

 

闽清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5月4日8:10,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发生坍塌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搜寻、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此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安委工作部署,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范围内3阶段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今年省市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全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持续提升年等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许孙泉,县安办主任、安监局黄强担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黄强同志担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措施,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二)职责分工。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综合督查。

    三、检查重点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紧盯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消防、城镇燃气、工业企业、粉尘涉爆、冶金有色、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旅游、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建设项目。突出高温汛期、“海丝博览会”、端午等重要时节,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安委会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6月15日)。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强化监管执法,并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充分利用企业端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整改措施,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行业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承诺书复印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有关部门将本行业领域企业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报送至县安办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应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应报市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要求,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第一责任人,组建现场监管小组,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治。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即: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

、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本单位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切实做到“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企业微信群的作用,分析研判形势,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大检查工作。利用《梅城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多形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严肃责任追究。政府督查部门和安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大检查期间,应及时报送两类企业名单(一类是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此类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另一类是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此类企业参加省安办组织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安办将统一汇总上报政府和安办。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乡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请于5月20日前向安办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6、7两月每月8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4);8月6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5)。

联系人:张瑶颖;联系电话:22350006传真:22359100;电子邮箱:mqxajj@126.com。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各乡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3、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4、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5、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