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烟花办各成员单位、梅溪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令)规定,闽清县梅溪镇碧莲烟花爆竹店等4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名单附后)申请不再经营烟花爆竹。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注销闽清县梅溪镇碧莲烟花爆竹店等4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附件:2019年闽清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名单(第一批)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