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闽清生态环境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第四季度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共7家,具体名单附后)情况通报给你们。
附件:闽清县2023年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