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08-1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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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闽清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8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4%,比上年增收8780万元,增长10%(同口径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83599万元,比上年增收8835万元,增长11.8%;非税收入13261万元,比上年减收55万元,下降0.4%。 

  2、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5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1%,比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增支64544万元,增长22.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71万元,比增11.1%;教育支出55504万元,比增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69万元,比增6.8%;城乡社区支出38662万元,比增173.1%;农林水支出58197万元,比增30%;交通运输支出23321万元,比增54%;公共安全支出12079万元,比降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383万元,比降1.2%;节能环保支出9699万元,比降15.8%。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86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62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8778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29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968万元,调入资金173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69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收入合计3950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524万元,加上体制上解支出418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137万元(分别是:水口电厂地方增值税上解7547万元,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资金专项上解534万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上解440万元,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298万元,2017年精准扶贫资金上解176万元,省级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104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上解81万元,江河下游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61万元,省级就业调剂金上解57万元,2017年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上解42万元,中央和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58万元,2017年福州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上解-145万元),调出资金9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85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69万元,支出合计3807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2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57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9%,比增6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791万元,比增70.2%。 

  2、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53127万元,比上年减支9156万元,比降14.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42528万元,比上年减支1482万元,比降3.4%。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5703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145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68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920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9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7万元,收入合计627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312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9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7万元,支出合计5523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565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68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47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97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5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3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25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21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81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0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6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15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84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6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4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7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4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131万元,减去当年支出80814万元,年终结余38793万元。 

  (四)几点说明 

  1、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17年全县转移性补助收入147941万元,比上年减少27584万元(主要是 “尼伯特”台风一次性救灾专项补助资金减少),比降15.8%,其中:返还性收入6235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8778万元,比上年增加71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928万元,比上年减少34694万元。 

  2、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情况。为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保障乡村、社区正常运转,县财政逐年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新增财力进一步向乡镇倾斜。2017年县财政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612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502万元,比增36.9%,其中:上级专项指标补助6424万元,比上年减少14196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49233万元(主要项目是:应急抢险补助、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政超收分成款、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幸福家园建设、江北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瓷天下文化旅游项目),比上年增加31262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科目调整情况。由于已列支专项指标省市通知调整支出科目、政策性调资以及年初预留待分配资金细化等,需从当年新增一般性转移补助、年初预留待分配资金、预备费以及预算安排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指标调剂,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1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增19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增7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67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29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1275万元,金融支出调增14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增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增15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增245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112万元,教育支出调减3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减11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14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减15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减35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减340万元,其他支出调减1794万元。 

  4、公共财政支出结转情况。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结转14290万元(比上年减少5678万元),主要结转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教育支出70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0万元,农林水支出28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5万元,其他支出2421万元。 

  5、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4]127号)精神,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直部门(单位)连续结转2年及以上的项目资金以及2017年预算安排的基本经费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财政总预算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9312万元,其中:国土局(含下属单位,下同)2180万元,教育局857万元,民政局848万元,林业局652万元,财政局636万元,商务局478万元,农业局468万元,住建局381万元,环保局349万元,卫计局259万元,交通局194万元,人防办151万元,科技文体局131万元,广电局126万元,人社局86万元,统筹用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 

  6、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2017年我县债务限额2002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59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652万元。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期初余额95489万元,当年新增债务107079万元,归还债务本金11994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0574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6739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178万元)。2017综合债务率26.89%,逾期率3.62%,均未超过警戒线,债务负担处于较低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从决算情况看,2017年我县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总体平稳,但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财政收入总量小,新增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预算支出进度偏慢,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二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为主线,把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起来,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态势。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8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9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同比增收63664万元,增长66.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466万元,完成预算的78.6%,同比增收33793万元,增长64.2%,其中:税收收入78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8.8%,同比增收32154万元,增长70.1%;非税收入8438万元,完成预算的76.7%,同比增收1639万元,增长24.1%。 

  2、支出执行情况。2018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496万元,同比减支533万元,下降0.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1万元,增长38.7%;教育支出36091万元,增长56.8%;科学技术支出794万元,增长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369万元,增长4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51万元,增长6.7%;城乡社区支出16387万元,增长393.3%;农林水支出23725万元,增长5.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53772万元,完成预算的70.2%,同比增收47750万元,增长79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960万元,增长831.6%;政府性基金支出39617万元,同比增支14050万元,增长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36094万元,增长67.4%。 

  (三)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及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双过半” 

  今年我县财税部门、各乡镇、各非税执收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较好完成上半年财政收入任务,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举措来实施。一是定目标。在税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预判全年收入趋势,合理确定全年和每月的收入增长目标,并根据全县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收入入库进度,确保实现首月、首季“开门红”和“双过半”目标任务;二是强征管。落实好各征收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税收监控,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三是抓税源。加大招商引资的服务力度,使招商项目尽快投产,成为新型税源,紧盯流动税源,提前做好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税源服务工作。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0%和78.6%,圆满完成“双过半”目标,增幅均位列全市12个县(市)区第2位。 

  2发挥职能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财政部门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守底线,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按照“建机制、控规模、可持续、促转型”的思路,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闽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制止政府债务违规担保行为;精心测算政府债务举债空间,在限额内争取政府债券,严格控制债务增量,足额安排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时归还。二是聚焦点,支持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2018年上半年,县财政共投入4180万元用于我县精准脱贫项目建设,其中:投入1430万元用于乡镇幸福家园建设,投入760万元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投入470万元用于支农专项建设,投入392万元用于农村中小河流治理,投入320万元用于第六轮扶贫开发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投入133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扶贫补助及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建设。三是下力气,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上半年,县财政共投入8700万元用于我县污染防治项目,其中:投入2635万元用于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入2510万元用于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投入911万元用于企业天然气补助,投入836万元用于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投入830万元用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投入600万元用于村庄污水处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 

  3、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一是优先改善我县城区民生基础设施。安排财政资金23500万元,用于梅溪新城城乡路网、南山停车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购置公交车和农村客车、梅溪新城客运站、高铁北站、西大路荣誉外滩段道路改弯取直等项目。二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财政资金18650万元,用于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田水利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项目。三是持续提升城乡宜居环境。安排财政资金9680万元,用于城北森林公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幸福院、城乡道路路灯等项目。四是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安排财政资金7500万元,用于教育两项督导、闽清一中创建省一级达标学校硬件设备购置、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校舍等项目。五是积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财政资金6800万元,用于公立医院床位补助、中医院和梅溪卫生院、六都医院医技综合楼、县福利中心、五大中心启动及县域医共体改革等项目。六是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财政资金1850万元,用于改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流动书屋深入基层、排演、推广闽剧《梅溪陈旸曲》等项目。 

  4、规范流程打造“阳光财政” 

  从建章立制、规范办事流程入手,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效率。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和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进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升值。二是强化扶贫在线监控系统运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惠民资金网建设,积极配合纪委等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发布数据,做到真实、准确;三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降费政策,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完善财政权责清单统一等工作。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服务三大攻坚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财源建设,保障民生支出,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绩效,推进深化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财源,抓收入 

  一是优化财源结构,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憨实财源基础,推动总部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完善政策框架,培育更多财源增长点;二是积极培育税源,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扶持企业,引导招商部门,注重引进税收的贡献分析,选准产业、选好项目、扶持实体,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组织收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强化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规范收入收缴,实现应收尽收。 

  (二)保支出,提绩效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统筹管理,集中财力补齐短板,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按照省、市对县级财政收支考核暂行办法,定期对已下达预算单位未支出的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健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和约谈机制。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定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对各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监督,促提升                                   

  一是把握监督重点,开展民生资金领域专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重点对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二是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继续依托扶贫在线监控系统和惠民资金网平台,强化监督管理,让真实的数据“暴露”的阳光底下;三是加强财政内控建设,加快推进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向乡镇延伸,强化财政资金流程监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完成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依然面临较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建立“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闽清而不懈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1. 2017年闽清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2. 2017年闽清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3. 2017年闽清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4. 2017年闽清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表 

  5. 2017年闽清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表 

  6. 2017年闽清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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