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预算说明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2-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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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预算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预算说明如下:

主要职责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入驻单位窗口,监察网上审批系统,管理、考核窗口人员,筛选、调整入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财政拨款

6

7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7

5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按照市中心统一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在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的同时,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重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

(一)建设“一窗受理”窗口人员队伍

从中心窗口现有编外人员中遴选、划转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收劳务派遣人员12名,建设一支隶属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窗口人员队伍,同时抓好业务培训,全面实现企业登记、经营管理、投资建设、社会事务四大领域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一是进一步优化“多规合一”平台。在各部门规划要素叠加的基础上,将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引入“多规”平台,让项目业主在“多规”平台上确定选址范围线时,不仅可以避开相关单位的规划“禁区”,还能够兼顾坡度等地形因素,从而使所画的范围线更具建设可行性。

二是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在目前规划选址并联审查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建设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促进投资项目审批速度进一步加快。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按照市中心统一部署,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尽快实现房建、市政项目勘察设计交易电子化;推进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平台建设,落实好房建、市政项目交易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二是建设电子阳光平台,对全县范围内未达到必须依法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直接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选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实现审批核准、发布公告、企业报名、开标摇号、中标结果、合同签订、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网上公开、公示,加强项目监管。

(四)启动“信易批”工作

构建行政审批服务信用快车道,结合E福州“茉莉分”,让守信企业和个人享受到优先叫号、告知承诺、绿色通道、免费代办等更多的审批服务便利,增强守信企业和个人的获得感。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收入预算为317.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4万元,主要原因是网络线路减少及网上审批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7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79.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7.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2万元,公用支出10.33万元,项目支出1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7.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4万元,主要原因是网络线路减少及网上审批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行政运行317.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补助性支出、社会保障性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其他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因公出国(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检查、工作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下降4%,主要原因是:检查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车辆编制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3万元,比2018年减少74.68万元,主要原因是网络线路减少及网上审批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共设置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56万元。(详见附件)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