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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闽清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00: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梅财预〔2017〕3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闽清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宏观调控工作的行政部门,具有对全县工业经济的指导调控,监测分析、协调服务的职能。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工贸企业进行宏观调控、协调指导和对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资料等的调控管理,帮助指导全县工贸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节能降耗、转型升级、安全生产、电子商务、金融等各项事宜,突出抓工业经济、商贸流通、外经外贸、国资管理、支前、金融等各项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闽清县商务局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全额拨款下属单位(招商服务中心预决算均自行公开)和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闽清县商务局

  行政

  18

  18

  闽清县菜篮子工程服务中心

  事业全额拨款

  5

  4

  支前办

  行政

  0

  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闽清县商务局主要任务是:突出抓经济运行调度、抓项目落实,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突出抓技术创新、调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突出抓对外经贸、抓商贸流通市场保障;突出抓国有资产管理、电子商务、支前工作、金融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抓运行调度。

  2.抓项目落实。

  3.抓节能降耗循环经济。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5.抓企业扶持政策注重实效。

  6.抓技术创新。

  7.抓对外经贸。

  8.抓商贸流通工作。

  9.抓好支前办相关工作。

  10.抓国资工作,进一步盘活国有工业资产。

  11.抓好电子商务政策扶持等工作。

  12.抓好金融工作。

  13.抓自身建设。

  四、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 闽清县商务局收入预算为1461.5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46.5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5万元,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461.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4万元,公用支出32.12万元,项目支出110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6.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商贸事务)390.35万元,比2016年减少184.58万元,主要原因是电商办200万元专项资金功能科目变更为国内贸易管理,扣除200万元,增加15.4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车补增加11.31万元,以及人员工资津补贴、定额公用经费等增加。

  (二)事业运行(商贸事务)41.17万元,比2016年减少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国内贸易管理200万元,比2016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电商办200万元专项资金列入此功能科目。

  (四)排污费安排的支出412万元,比2016年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黄标车”补贴列入此功能科目。

  (五)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需县级配套资金的发展性项目库新增的补助资金列入此功能科目。

  (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80万元,比2016年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需县级配套资金的发展性项目库新增的补助资金列入此功能科目。

  (七)其他国防支出2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318万元,比2016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抚恤金等变化。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相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乡调研工业企业、指导企业技改、视察蔬菜副食品基地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支出相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相等。

  八、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闽清县商务局(不含下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及临时机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万元,比2016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管理经费。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局选取3个年初预算项目,涉及资金927万元,用于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细化到三级指标,按照投入、产出、效益方式进行编报。

  十、政府采购

  2017年闽清县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预算绩效管理

      10.政府采购

  闽清县商务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