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支援不发达地区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2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2021年支援不发达地区补助资金80万元(其中:梅埔江边道路硬化工程项目45万元,梅埔江边道路拓宽绿化工程项目35万元),款列“2299999 其他支出”科目。请及时将资金落实具体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监控和评价等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支援不发达地区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