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闽清县精神病院反映,闽清县精神病院共收治本县籍“三无精神病人”11名,经过治疗,这些人的病情均已好转,经医院认定都可出院。根据县政府及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必需及时联系这些精神病人家属,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抚养人的,要与所在村委会协调,联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接收工作。接收时间为5月31日前。接收方式: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联合当时送往医院救治的派出所,联系民政局救助站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县精神病院办理相关出院手续。
附件:未出院“三无精神病人”名单
闽清县民政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