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东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7〕35号)要求,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号)文件精神以及贵镇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现将今年造福工程第二批补助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乡(镇)。请贵镇财政所要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号)文件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位。
闽清县农业局(农办)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