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7-09-2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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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农综〔2017〕42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7〕35号)要求,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号)和《闽清县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梅政综〔2017〕111号)文件精神以及各相关乡镇造福工程申报任务及工程进展情况,现将今年造福工程第三批补助资金万元下达给你乡(镇)(资金分解详见附件),实际补助资金,待各乡镇完成验收后据实结算。各乡镇财政所要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3号)和《闽清县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梅政综〔2017〕111号)文件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位。

  附件:2017年第三批造福工程补助款发放表

                闽清县农业局(农办)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2017年第三批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安排表

乡镇

任务数(人)

补助标准

下达资金(万元)

小计

省级

市级

云龙乡

2

5400元/人

1.08

0.6

0.48

金沙镇

531

286.74

159.3

127.44

池园镇

203

109.62

60.9

48.72

上莲乡

69

37.26

20.7

16.56

三溪乡

30

16.2

9

7.2

塔庄镇

368

198.72

110.4

88.32

省璜镇

280

151.2

84

67.2

东桥镇

69

37.26

20.7

16.56

下祝乡

15

8.1

4.5

3.6

合计

1567

 

846.18

470.1

3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