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轮市级扶贫重点村(闽清桥东村)帮扶资金的函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8-12-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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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轮市级扶贫重点村(闽清桥东村、罗源南洋村)帮扶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8]35号及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轮市级扶贫重点村帮扶资金的通知》(梅财(农)指[2018]8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8年第六轮市级扶贫重点村(闽清桥东村)帮扶资金20万元。资金用于生产发展,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请有关乡镇加强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6]61号)及《闽清县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管理办法》(梅农综[2018]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闽清县农业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