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财政局关于预拨资金转列支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陈县长批办件[2018]第605号精神,现将预拨资金5600万元转列2018年相关科目支出,其中:城投公司梅溪新城征地补偿款1300万元,款列“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土地储备中心福建大业陶瓷有限公司收储款3500万元,款列“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科目;坂东镇财政所坂东灾后重建及灾后抢险补助资金500万元,塔庄镇财政所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闽清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