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梅财预〔2023〕1号),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已经完成,并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批复内容详见附件,也可在新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报表—DW016福建省部门预算批复表中生成导出。
(二)支出预算
闽清县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
闽清县图书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6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闽清县博物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闽清县美术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闽清县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1万元,项目支出6.7万元;
闽清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5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
闽清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11万元,项目支出102.95万元。
闽清县闽剧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9万元。
闽清县会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
闽清县老体协: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0万元。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应对照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终了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及时与县财政局有关科室做好沟通,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展开,节约财政资金。
(三)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闽清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梅财预[2020]491号)等有关要求,不断强化预算信息公开部门主体责任意识,统一于2023年1月17日在网站上公开预算说明和所有表格(包括空表并备注说明),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开内容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内容表格可在新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报告—DW017福建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生成导出,相关情况说明自行补充完整。
(四)强化“紧日子”理念。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勤俭办事的理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工作需要合理编制用款计划,确保预算执行的均衡性;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要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大力增收节支,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框架,实现县人在批准的预算而共同努力。
附:1、部门收支预算报表目录
2、收支总表
3、收入总表单
4、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11、政府采购表
12、政府购买服务表
13、资产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5、征收计划表(内)
16、征民计划表(外)
17、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
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