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19147)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11-0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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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11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清县溪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91—6230085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金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闽清县塔庄镇上汾村宏成住宅小区333906单元

350124013006JC00065F00010001

土地面积:90.00

建筑面积:311.93

住宅

 

2

翁莲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闽清县塔庄镇上汾村宏成住宅小区3331205单元

350124013006JC00066F00010001

土地面积:90.00

建筑面积:313.48

住宅

 

3

翁振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闽清县塔庄镇上汾村宏成住宅小区333905单元

350124013006JC00067F00010001

土地面积:90.00

建筑面积:311.93

住宅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