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不动产遗失(2024)029号
兹有白中镇攸太村民委员会保管不善,将梅政林证字(2007)005149(0018B2)号(坐落:白中镇攸太村)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
(声明期限: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
声明人:白中镇攸太村民委员会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