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030)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4-1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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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梅不动产遗失(2024030

 

兹有黄书安保管不善,将梅政林证字(2014)第00093号(坐落:金沙宝峰村)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

(声明期限: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7日)   

 

声明人:黄书安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