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梅不动产遗失(2024)031号
兹有刘本天保管不善,将梅三集有(1991)字第0207号(坐落:三溪乡前光村)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
(声明期限: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8日)
声明人:刘本天
公告单位: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