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征启公告〔2020〕19号
为实施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闽清梅溪青马文旅三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14.8443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梅溪镇梅埔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 闽清梅溪青马文旅三期项目建设 ,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法律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其他情形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由梅溪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征地补偿相关工作由乡镇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